10歲男童稱遭「彈」下體非禮 官指男童曾說謊判繼母脫罪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1/17 17:42

最後更新: 2019/01/17 17:43

分享:

分享:

10歲男童稱遭「彈」下體非禮,官指男童曾說謊判繼母脫罪。(資料圖片)

10歲男童指稱去年2月被繼母攬抱同眠,並遭繼母伸手入衣服及內褲撫摸胸膛和「彈」下體,又遭繼母親吻耳朵,就讀小五的男童事後告知同學及學校社工。案件經審訊後,年約40歲的繼母被裁定1項非禮罪罪名不成立。裁判官指男童曾在功課範疇說謊,不能分辨他何時說真話,故不能憑男童的一面之詞將被告入罪。

裁判官今日(17日)裁決時指,男童作供時對於自己平時說謊的情況直認不諱,他作供時曾聲稱是社工教他稱呼被告為「舅母」,社工作供時卻否認。裁判官認為若社工曾如此提議是不合情理,故顯示男童不單在功課範疇說謊。

另外,男童亦曾承認被告視他為親生兒子般愛錫,裁判官質疑若是如此,被告會否性侵男童。裁判官又指男童的關鍵供詞有疑點,未能分辨何時他才說真話,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。